申請外籍看護資格有哪些?費用怎麼算?2023 最新整理,完整資訊看這篇!

發布於 Mar 27, 2023 by 編輯部

對於家中若有需要照顧的身心障礙家人,經常是莫大的壓力來源。如果可以申請外籍看護的話,那就可以減輕一些負擔與壓力。而在申請外籍看護時,總是不知道自己的申請資格符不符合,也擔心費用過高負擔不起?究竟該如何正確的申請外籍看護,而申請流程又有哪些?就讓我們用本篇來替大家詳細說明吧!

申請外籍看護資格有哪些?

現在的三明治族,上有老,下有小,本身還扛有經濟壓力的話,照顧不便的家人更是難以紓解的難題。而在眾多資源中,外籍看護的申請方式、費用與流程是許多人關注的問題。

申請外籍看護資格介紹

外籍看護的申請,是需要有一定的資格限制。根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目前一共分為5類:A、B、F、G、H。且每個縣市申請的流程是類似的,僅需先判斷自身屬於哪類資格後,再至當地衛生局辦理申請即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5大類 申請資格 解釋
A類 需有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 被看護者至「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工作之專業評估醫療機構」進行身體診斷評估,醫院會協助填寫傳遞單,並完成整份評估表寄至衛生局
B類 持特定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障礙等級需達重度以上、符合特定障礙類別) 若被看護者持有證明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可直接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不需到醫院開立診斷書
F類 被看護者現為80歲以上,曾經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或全日照護需要,且目前外勞尚未轉出或離境者 依規定於家庭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屆滿或預定出國前4個月內,家庭外籍看護工尚未出國或轉出時,洽衛生局提出申請即可
G類 被看護者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為腦性麻痺明顯生活功能不良、脊髓損傷致明顯生活功能受損或截肢併明顯生活功能受損者
H類 被看護者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由醫療開立符合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相關證明者

🤔 小知識:巴氏量表是什麼?

巴氏量表最主要的功能,是醫師團隊用來評估個案日常生活的體能,所做的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並透過量表的鑑定,來了解個案需要給予什麼醫療照顧及確認是否符合申請外籍看護;當然,量表分數越低分,表示個案的生活自主能力不足。根據衛福部旗山醫院說明,會使用到巴氏量表的情形如:

  • ☐申請居家護理時

  • ☐申請外籍看護時

  • ☐申請長照服務時

  • ☐臨床變化的觀察時

 

若個案的情形無法親自到醫院進行評估,也可申請「到宅評估鑑定」,符合申請的情形有:

  •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 ☐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 ☐植物人

  • ☐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 ☐其他經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標準

申請方式可打長照專線(02)412-8080,或向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長照服務。

 

申請外籍看護費用高嗎?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人力仲介說明》,其申請外籍看護費用可分為以下4類:

  1. 仲介服務費

    第1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2年每月不得超過1,700元、第3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此仲介費用便是申請人須付給人力仲介公司的花費。

  2. 每月薪資

    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每月薪資應為2萬元以上,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都適用;且雇主還必須加上健保費與職災保險費,共約一千多塊。此外,雇主每個月需額外繳納2,000元至政府專戶,作為就業安定費。故申請外籍看護基本總費用/每月:$24,000~$26,000間。

  3. 政府補助

    勞動部規劃家事移工建議調薪方案,為勞雇和諧關係、整體移工管理及穩定移工來源,提供聘僱看護移工的低收及中低收入雇主薪資補貼,每月補貼3000元,最高補貼3年。

  4. 工作內容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審查標準,雇主須注意家庭看護與家庭幫傭的工作內容是不同的,「家庭看護」工作只針對在家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並不包含: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上。

 

了解申請外籍看護資格後,流程確認沒煩惱!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與招募許可效期,其流程可以分為4大步驟:

➡️ STEP1. 醫院評估

此部份便是上述的「A類」資格中所示,被照護者必須先至醫院進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的評估。由醫師專業判斷開立評分表,與協助填寫「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並將此兩份資料寄送到衛生局長照科進行審核。

➡️ STEP2. 長照中心評估

衛生局長照科收到申請資料後,審核巴氏量表的評分結果,確認符合申請外籍看護資格後,接著會回覆申請者「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待所要求文件資料都繳交後,衛生局長照科即會進行後續的媒合工作,在審核時也會先以推介政府補助的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為主。

➡️ STEP3. 勞動部申請

若比對後無符合條件的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或是申請人有其他考量拒絕媒合結果,則申請案件會被轉送至勞動部,由「勞動力發展署」負責後續外籍看護的招募。

➡️ STEP4. 聘雇許可

雇主向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許可函」,待審核通過後,便會核發招募許可函給申請人。後續便可利用這證明來招聘外籍看護,而招募許可的效期為6個月。

 

申請外籍看護常見QA

Q1:醫生開立巴氏量表是否有期限?

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巴氏量表)有診斷期限,從開立後60日內為有效期,若逾期,則應重新開立證明,否則無法用於申請外籍看護。

 

Q2:如受照顧者住院或於安養中心,外籍看護工是否可移地照顧?

被看護人「住院」時,外籍看護工可至醫院陪同照護,不需再另行報備。

然而,若被看護人為移至安養中心,應先向勞委會報備,並以一次兩個月,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為限。

 

Q3:家中受照顧者除了申請者外,外籍看護可以幫忙照顧家中兒童或家事清潔嗎?

外籍看護工主要工作為從事身心障礙者或患者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而屋舍清理、備餐、家庭成員起居照顧則為外籍幫傭工作範疇,二者的申請條件與程序皆不同,因此請外籍看護幫忙家庭起居照料事務並不適合。

想要申請外籍看護幫忙照顧家人,除了資格要符合以外,其每月必須付出的費用也要好好計算一下。當所有流程都就緒後,就可以趕快向衛生局提出申請外籍看護。這樣一來,才可以盡快替你減輕照顧家人的壓力。想知道更多有關於家庭照顧的相關議題?也可以樂活101去看看喔!

本文參考資料:

1.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如何申請外籍看護工
2.衛福部旗山醫院:巴氏量表也能申請到宅鑑定
3.衛福部:申請聘雇外籍看護工評估說明

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家庭看護工申請作業流程
5.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調高家事移工月薪及補助家庭看護工薪資

https://www.lohas101.com/article/foreign_care_application